
2026年5月8日,山东德州庆云县一名20多岁的女性买家袁某某,因在电商平台虚构“榴莲发霉”事实,申请190元“仅退款不退货”,被当地警方以诈骗罪依法处以行政拘留。而为了讨回公道,河南濮阳的水果商家程某自费超5000元,驱车1600公里跨省取证,最终将这位年轻买家送进了拘留所。事后商家程某感慨:“真没想到她才20多岁,下单时所有信息都是假的。我不指望她赔多少钱,只希望她能公开道歉。”这起“190元仅退款”事件迅速登上热搜,让“仅退款”规则背后的滥用乱象再次暴露在公众面前。
程某在河南濮阳经营一家水果网店,主营新鲜榴莲。今年4月底,一名山东德州的买家袁某某下单购买了一个榴莲,花费190元。收货后,袁某某联系客服称榴莲表面发霉、果肉变质,并附上几张霉斑明显的照片。按照平台“仅退款”规则,程某考虑到生鲜商品退货成本高,便同意了退款申请,将190元全额退还给买家,且未要求对方寄回榴莲。然而程某事后越想越不对劲:自己发货时榴莲是完好的,运输途中也使用了保鲜包装,怎么会大面积发霉?他辗转联系到收货地的快递员,得到的回复是“那个榴莲根本没有发霉,买家当场签收了”。程某意识到自己被骗了。
面对190元的损失,很多商家会选择认栽,但程某不这么想。他决定亲自前往山东德州庆云县取证。从河南濮阳到庆云县,往返距离超过1600公里。程某开车奔波,自付油费、过路费以及当地住宿、打印材料等费用,累计花费超过5000元。在庆云县,他找到了当地派出所报案,提交了聊天记录、退款截图、快递员的证言等证据。警方经过调查核实,确认买家袁某某所发“榴莲发霉”照片系从网上下载并伪造,其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骗取财物。鉴于涉案金额虽不大,但诈骗意图明确,警方依法对袁某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。
程某表示,他最初以为会是一个恶意敲诈的职业骗子,没想到对方只是一个20多岁的年轻女孩。“她下单时填的姓名、电话、地址全是假的,取件用的是虚拟号码,明显一开始就打算退款不退货。”这起案件暴露出电商“仅退款”规则被滥用的问题。近年来,为了提升用户体验,多个电商平台推出了“仅退款”服务——消费者无需寄回商品即可获得退款。这本是给诚信消费者的便利通道,却被部分人当成“免费午餐”。类似“买水果后谎称腐烂”“买衣服后剪个洞再申请仅退款”等操作层出不穷。商家不仅损失货款,还要搭上运费和人工。面对动辄几百小时的维权成本,绝大多数商家选择沉默,而程某则用实际行动发声:滥用规则,终究要付出代价。
有人质疑:190元够得上拘留吗?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九条,诈骗、哄抢、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。警方认为袁某某虚构事实、骗取退款,主观恶意明显,虽然金额不大,但行为性质恶劣,且有伪造证据的情节,因此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处罚。这一结果给所有试图利用“仅退款”漏洞的人敲响了警钟:不要以为金额小就没事,一旦被查实,轻则拘留罚款,重则可能构成诈骗罪面临刑事追诉。
事件发酵后,大量中小商家在社交媒体上声援程某。有商家留言:“不是赔不起190元,是咽不下这口气。”更多人呼吁电商平台完善“仅退款”审核机制,避免被滥用。例如,对高频退款的异常账号进行标记、引入买家信用评级、要求大额退款提供销毁视频等。同时,消费者也应当清醒:规则是保护善意交易的工具,而不是薅羊毛的漏洞。一次贪小便宜的“仅退款”,换来的可能是行政拘留的案底,以及一生难以抹去的道德污点。程某最后表示:“5000元就当交学费了,但如果我的这次维权能让更多人知道‘仅退款不是白嫖’,那就值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