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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储户1800万存款被银行员工转走,银行称“等司法结论”!律师:这理由站不住脚

2026-04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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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储户1800万存款被银行员工转走,银行称“等司法结论”!律师:这理由站不住脚

存款离奇失踪:银行卡一直带在身上,钱却没了

吉林省扶余市的陈冰和王凤,怎么也没想到,存在银行的千万存款竟会不翼而飞。

2025年10月28日,陈冰在扶余市的扶余惠民村镇银行存入了1000万元,办理了七天通知存款储蓄业务,年利率仅为0.95%。一个多月后,当她计划使用这笔资金时,发现手机银行无法登录。前往营业厅查询后,她被告知银行卡已挂失,账户内仅余一万多元。

陈冰回忆,她的银行卡和身份证一直随身携带,存款后本人再也没去过银行,存款是如何消失的,当时银行工作人员也没有给出明确解释。在她的要求下,银行调取了业务记录。

记录显示,她手中的这张银行卡是2025年10月20日办理的,12月13日办理了挂失,同时在当天补办了新卡,并将卡里1000万元的七天通知存款赎回,转给了一个名为赵某丽的人。

“就坐在银行柜台,我本人没到场,她就把卡补了,当着柜台工作人员的面把钱转走了。”陈冰告诉大象新闻记者。“这是银行的员工,她自己交代还有银行的员工帮助她。”陈冰表示,销户、补卡、换卡,所有需要本人签字的地方,都是赵某丽伪造的。

千万企业备用金成泡影,公司面临倒闭危机

陈冰经营的是一家有着数百名员工的企业,这1000万元是公司的备用金。钱不翼而飞后,企业陷入了极大的危机。“现在钱拿不回来,给员工发不下来工资了,公司面临倒闭。”陈冰的话语中满是无奈与绝望。

祸不单行的是,涉事银行还有另一位储户遭遇了相似的命运。2025年11月10日,扶余市的王凤在同一家银行存了800万元。2026年1月,她发现存单被无故挂失,本金已被全额转走。与陈冰的遭遇不同,事发后,银行方面一直未向王凤提供转出的流水凭证,钱款去向依然无法查证。

诱饵:高于银行利率的“高息”,加上大米白面

两位储户的遭遇并非偶然,她们都与银行职员赵某丽有着长期的业务往来。赵某丽是扶余惠民村镇银行的业务员,多年来多次向陈冰和王凤揽储,不仅承诺高于银行公开定期利率的利息,还送大米白面等实物吸引存款。王凤透露,赵某丽找她说惠民村镇银行有任务,存款还多送大米白面,她就存了,根本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。

陈冰告诉大象新闻记者,赵某丽是在2023年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,这些年存款有几十笔,流水近一亿。此前,陈冰通常直接将存款转到赵某丽的银行账户,虽然本金和利息都能按时到账,但为了更稳妥,她特意办理了本人名下银行卡。没想到首次在柜台存入大额资金,就遭遇本金被全部盗走。

真相大白:赵某丽承认伪造签名补卡炒股,事发后竟喝药轻生

发现存款被盗后,陈冰紧急联系了赵某丽。赵某丽本人对监守自盗的行为并未否认,承认是在银行同事违规协助下,私自挂失、补办银行卡并转走资金,还称钱被她投入了股市,承诺尽快提现还款。然而,在陈冰等待了十几天的时间里,赵某丽一次次承诺还款,又一次次拖延。最终等来的,不是账户回款,而是赵某丽在2026年1月喝药自杀未遂的消息。

赵某丽经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,目前已被警方控制。公安机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职务侵占两项罪名正式立案,检察机关已批准逮捕,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。2025年12月,扶余惠民村镇银行被吉林农商银行合并,两家储户的支取意愿愈发不确定。

银行回应:等司法结论,储户反映“层层推诿”

面对储户的多次维权,扶余惠民村镇银行方面的回应令储户极为不满。陈冰反映,他们多次找银行,支行行长态度消极,银行工作人员也表示暂时无法兑付。

2026年初,陈冰前往吉林长春将此事反映给吉林农商银行总行。总行工作人员曾承诺赵某丽将在7天内将钱转回来。然而7天过后,陈冰不仅没收到存款,反而等到了赵某丽自杀未遂的消息。2026年3月,扶余惠民村镇银行一位工作人员表示,自查结果确认相关员工存在违规操作,但需要等到该事件有“司法结论”后,才能处理陈冰和王凤的存款问题。当被追问“司法结论”的具体所指时,银行方面含糊其辞,仅建议储户向公安机关了解案情。

监管层面对此事也持有限立场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,已将该事件导入金融违法线索认定程序,但监管机构只能协调督促,无法强制银行立即赔付。

法律专家一锤定音:无论赵某丽结果如何,银行均应先行赔付

面对银行“等待司法结论”的托辞,法律专家给出了截然不同的判断。

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,银行工作人员赵某丽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职务侵占。“她不论转走多少金额,侵害的都是银行的权利。储户们是按照自己的储蓄合同要求银行返还款项,这符合法定权利,应当得到支持。银行以该案件尚未定论为由拒绝支付,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。”

从法律关系的底层逻辑来看:储户与银行之间是储蓄合同关系,银行对储户负有绝对的存款安全保障义务和按约兑付义务。本案中的1800万元存款并非储户授权转出,而是银行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实施了违规操作。按照合同相对性原则,无论赵某丽的行为被最终定性为职务侵占还是其他犯罪,这始终是银行内部的风控失职。银行内部出了问题,不能要储户来为银行的内控漏洞“买单”。这就像顾客把箱子寄存在商场的柜子里,结果被商场自己的员工偷走了,顾客可以告商场追讨损失,而商场需要先赔给顾客,再去找自己的员工追偿。

类似案例判决:银行未审核身份签名,法院判银行承担主责

这类案件的司法判决已有明确方向。有法院判例表明,在未认真核对挂失人身份及签名真伪的情况下,银行为他人办理挂失及领款手续,存在重大过错,应当对储户的损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-。在赵某丽案中,陈冰明明本人从未到柜办理挂失补卡,签名也系伪造,银行柜面人员为何能未经严格身份核验就放行这笔巨额转账?如果银行内部的防伪审核机制严格合规执行,赵某丽想要凭一己之力伪造签名转走上千万元资金,几乎不可能。因此,银行在内部监管和风控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

此外,存款保险为储户提供了最后一道防线。根据《存款保险条例》,每一家合法经营的银行都必须为储户投保,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最高可获50万元的全额赔付。但本案涉及金额远超50万元,后续仍需通过法律途径追偿。

风波背后:村镇银行内控顽疾与监管之问

这起1800万存款被转案的背后,暴露出银行业长期存在的治理隐患。赵某丽可以在同事的“违规协助”下伪造签名,并且这一系列操作能够在银行柜台顺利通过,说明该银行柜面人员的身份核验和内控复核环节可能形同虚设。储户的钱存到银行,拿到的不仅是一纸存单,更是一份沉甸甸的信任与法治保障。如果连最基本的资金保全都无法保证,储户怎能安心?

监管部门也已将此事件导入了金融违法线索认定程序,这释放出了明确的信号:任何因内部人作案而侵害储户利益的行为,都将在监管和司法层面受到双重审视。

律师支招:储户存款如何守住自己的“钱袋子”

面对这起案件,律师对广大储户提出了几点实用建议:

第一,大额存款前查验银行资质。选择正规的、声誉良好的银行机构进行存款,避免被高息揽储等诱惑误导。

第二,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及证件。不轻易将身份证、银行卡等重要证件交由他人保管,不在不安全的环境下透露银行账户密码。

第三,定期查询账户变动情况。建议储户养成定期登录手机银行或前往网点查询余额的习惯,对于账户异常变动及时警觉,第一时间冻结账户并报案。

第四,发生问题迅速收集证据并求助。一旦发现存款异常,第一时间保存账户流水、挂失记录等书面材料,并向公安机关、金融监管部门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报告,必要时委托专业律师维权。

等待1800万回家

时间一天天过去,陈冰的公司仍在承受这场危机带来的阵痛,王凤的800万去向至今银行仍未提供任何流水凭证。赵某丽虽然已经被警方控制、案件进入司法程序,但对于两名储户而言,这并未给她们带来直接希望。陈冰和王凤仍在焦急等待——1800万存款何时能回家、企业能否挺过危机、普通储户的存款安全如何保障,仍无明确答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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