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宋(960年—1127年),是中国历史上继五代十国之后的一个重要朝代,传九位皇帝,享国167年。与南宋合称宋朝,又称两宋,因皇室姓赵,也称赵宋。在这个文风鼎盛、政治格局复杂的时代,涌现出许多杰出人物,其中曾巩便是那颗璀璨的明珠。下面,我们将深入探索这位北宋政治家、文学家的生平故事,一起感受他为政廉洁、勤于政事、关爱民生的高尚品格。
曾巩(1019年9月30日—1083年4月30日),字子固,汉族,出身于建昌军南丰(今江西省南丰县),后迁居临川。他不仅是北宋文坛的巨匠,更是一位杰出的史学家、政治家。作为“唐宋八大家”之一,其文学成就熠熠生辉,其诗文“古雅、平正、冲和”,给后世留下丰富的文化遗产。同时,他的廉洁奉公和勤政爱民,使其在历史上被誉为“南丰先生”,受到广泛尊崇。
曾巩的祖父曾致尧和父亲曾易占均为北宋名臣,家学渊源深厚。曾巩自幼聪慧,记忆力超群,幼时读诗书便能脱口吟诵,十二岁已能写文,展现出非凡才华。嘉祐二年(1057年),他进士及第,开启仕途,历任太平州司法参军,因明习律令、量刑适当而闻名。熙宁二年(1069年),他担任《宋英宗实录》检讨,不久后外放越州通判。熙宁五年(1072年)起,他辗转齐州、襄州、洪州、福州、明州、亳州、沧州等地担任知州。元丰四年(1081年),因其卓越的史学才能被委任为史官修撰,管勾编修院,判太常寺兼礼仪事。元丰六年(1083年),曾巩卒于江宁府(今江苏南京),追谥为“文定”。
曾巩为政廉洁、勤于政事,关心百姓疾苦,与曾肇、曾布、曾纡、曾纮、曾协、曾敦并称“南丰七曾”。他的文学造诣尤其突出,以“古雅、平正、冲和”风格位列“唐宋八大家”,世称“南丰先生”。
曾巩生于1019年,1057年中进士后,先任太平州司法参军。1060年,经欧阳修举荐,他先任馆阁校勘、集贤校理兼判官告院。在京九年,他潜心从事古籍整理工作,致力于文化传承。之后,他主动请求外放,历任越州通判,齐州、襄州、洪州、福州、明州、亳州等地知州,担任地方长官长达十二年。无论身处何地,他都心系民众,竭力解决百姓疾苦。例如,在任齐州太守时,当地有一周姓豪族横行乡里、欺压百姓,官吏都不敢过问,但曾巩到任后,果断将周家首恶“取置于法”,为民解忧。此外,齐州地势低洼,常遭水患,他倡修水利,彻底治理内外水道,修渠道、筑水厅,既解决了水患,又利于农业、美化环境。他留下诸多善政,离任后,当地人在大明湖畔修建“南丰祠”以表纪念。在知襄州时,他重审前任遗留冤案,为一百多位在押之人平反昭雪。在知洪州时,恰逢瘟疫肆虐,他迅速下令各县镇备好药物,及时送药,并安排官府收养患病之人,提供食宿和医药,成功控制疫情,拯救了无数生命。在知福州时,他发现官府果园占地过大,与民争利,便果断取消官府收入,让利于民众。1080年,曾巩赴沧州任职时,途经汴京,神宗听闻他对财政的见解后大加赞赏,将其留在京城三班院供职。1082年,他被擢升为中书舍人,1083年病逝。
曾巩出身书香门第,祖父曾致尧为尚书户部郎中,父亲曾易占为太常博士。他天资聪慧,记忆力极强,幼时读诗书即能脱口吟诵。他与兄长曾晔一起勤学苦读,自幼就展现出卓越天赋。十二岁时,他尝试写作《六论》,提笔立成,文辞气魄非凡。1032年至1034年,曾巩的父亲曾易占任泰州府如皋县令(如皋文庙“名宦祠”有祀)时,因如皋学风淳正,胡瑗、王惟熙、王观、王觌、王俊乂等人才辈出,曾易占便将14岁的曾巩带来如皋,寄读于中禅寺东厢房。曾巩在这里度过了两年寒暑,积累了深厚的学识。到二十岁时,他的名声已传遍四方。
曾巩18岁时(1037年),随父赴京,以文会友,结识了王安石,两人结成挚友。此后,他登门拜见欧阳修,并积极推荐王安石。二十岁入太学时,他上书欧阳修并献《时务策》,不仅获得欧阳修的赏识,还结交了王安石,并与杜衍、范仲淹等名士频繁书信往来,投献文章、议论时政、陈述处世之道。从此,他名扬天下。但因他擅长策论、疏于应举时文,多次科举均未中第。庆历七年(1047年),父亲去世,他只好辍学回归故里,侍奉继母。曾巩品性至孝,兄弟友爱。父亲离世后,他尽心照料继母,无微不至,并在家境衰败时,辛苦抚育四个弟弟和九个妹妹。嘉祐二年(1058年),欧阳修主持会试,坚持以古文、策论为主,诗赋为辅命题,曾巩得以与弟弟曾牟、曾布及堂弟曾阜一同登进士第一。
嘉祐四年(1059年),曾巩任太平州(今安徽当涂县)司法参军,因明习律令、量刑适当而闻名。嘉佑五年(1060年),在欧阳修举荐下,他赴京师任馆阁校勘、集贤校理,精心校勘了《战国策》《说苑》《新序》《梁书》《陈书》《唐令》《李太白集》《鲍溶诗集》和《列女传》等大量古籍,对历代图书做了大量整理工作,并撰写了多篇序文。
熙宁二年(1069年),曾巩任《宋英宗实录》检讨,不久后外放越州(今浙江绍兴)通判。当年发生饥荒,他张贴告示,劝谕富人如实申报存粮,共得十五万石。他让这些粮商比照常平仓价格略高出售,百姓得以就近买粮,不出乡里即解决温饱。曾巩还借给农民种子,让他们随秋税一起偿还,保证农事顺利进行。熙宁五年(1072年)后,他历任齐州、襄州、洪州、福州、明州(浙江宁波)、亳州等地知州。无论在哪,他都秉持廉洁奉公、勤于政事的原则,参照王安石新法宗旨,结合当地实情施政。他致力于平反冤狱、维护治安、打击豪强、救灾防疫、疏河架桥、设置驿馆、修缮城池、兴办学校、削减公文、整顿吏治、废除苛捐杂税,深得百姓爱戴。
元丰三年(1080年),曾巩改任沧州(今河北)知州,途经京城开封时,宋神宗亲自召见。他提出“节约为理财之要”,神宗对此赞赏有加,留任他为三班院勾判。元丰四年(1081年),朝廷认为曾巩的史学才能堪比士大夫,适宜掌管五朝史事,遂任命他为史官修撰,管勾编修院,判太常寺兼礼仪事。元丰五年(1082年)四月,他被擢拜为中书舍人。但曾巩自称年事已高,望另选贤能,特上《授中书舍人举刘攽自代状》以表谦退。同年九月,他因母丧罢职。元丰六年(1083年)四月,曾巩卒于江宁府(今江苏南京),终年65岁,后归葬于南丰源头崇觉寺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