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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代清官陈有年:风骨卓绝,名扬天下

2026-06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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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朝(1368年-1644年),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朝代,由明太祖朱元璋建立。初期定都南京,明成祖时期迁都北京。历经十六位皇帝,共计276年。在明朝时期,君主专制制度空前加强,多民族国家进一步统一和巩固。明初废除丞相、设立厂卫特务机构,强化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,但也为中后期宦官专权埋下了隐患。明朝时期的农民反抗封建统治斗争也达到了新阶段。下面,我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位明朝杰出官员——陈有年。

陈有年,字登之,号心谷,明朝浙江余姚人。他与余姚孙鑨、平湖陆光祖并称为“浙中三贤太宰”。嘉靖四十一年(1562年)中进士,历任刑部主事、吏部主事、验封郎中、吏部尚书等职。他一生风节高尚,深受天下人敬仰。

人物背景

陈有年的父亲陈克宅,字即卿,正德九年(1514年)进士,嘉靖年间官至御史,是一代名吏。陈有年于嘉靖四十一年(1562年)考中进士,被授予刑部主事之职。后改任吏部,历任验封郎中。万历元年(1573年),他参与朝廷争议,因未能迎合张居正之意,称病辞官归乡。万历十二年(1585年),他再度被起用,担任稽勋郎中,随后历任考功、文选等职。他颁布的考核法令,朝内外皆心服。之后,他升任太常寺少卿,以右佥都御史身份巡抚江西。历任吏部右侍郎,后改任兵部,又调回吏部。万历二十一年(1593年),他被诏命为吏部尚书。万历二十六年(1598年)正月,陈有年去世,享年六十八岁。同年四月,朝廷诏令他担任南京右都御史,但此时他已然离世。他被追封太子太保,谥号恭介。

早年经历

陈有年,字登之,号心谷,是陈克宅的第四个儿子。嘉靖十年(1531年),他出生于浙江余姚县云楼乡干渎村。嘉靖四十一年(1562年)中进士,初任刑部主事。

万历元年(1573年),成国公朱希忠去世,其弟左都督掌锦衣卫事朱希孝贿赂宦官冯保,为其兄乞封王号。当时首辅张居正持赞成意见。时任吏部验封司郎中的陈有年,虽仅为五品官员,却认为朱希忠无功受封不合制度,毅然上疏反对,其胆略令人钦佩。然而,皇帝下令追封朱希忠为定襄王,陈有年当天便以病请辞。张居正大怒,此后十年未再起用陈有年。直到万历十二年(1584年),张居正去世两年后,皇帝才下诏起用陈有年为稽勋司郎中,不久调任文选司郎中。

巡抚江西的功绩

陈有年在担任文选司郎中的时候,对清官海瑞有知遇之恩。文选司负责朝中官员的考察和选拔,是吏部最重要的权力机构。海瑞为官清正,曾打击豪强、推行“一条鞭法”,被誉为“海青天”,后因得罪权贵辞官。万历帝登基后,海瑞欲求复出,但张居正认为他轻率急躁,不值得起用。万历十三年(1585年),陈有年大胆举荐海瑞,此时海瑞已闲居乡里长达十六年。海瑞复官后,历任南京右佥都御史、南京吏部右侍郎,在任期间大力惩治贪官污吏,使朝野正气凛然。

万历十四年(1586年),陈有年升任右佥都御史,巡抚江西。当时,江西每年向京城进贡的陶瓷数以万计,而宫廷尚方司所需的陶瓷多奇巧难成,陶工们苦不堪言。虽然朝廷曾下诏允许减量,但每年实际所求仍如故。陈有年多次上疏请求减免,得到内阁大臣申时行的支持,江西贡瓷最终减免了十分之三。此举不仅减少了铺张浪费,也让陶工们得到了生存机会。万历十六年(1588年),江南发生大灾,疫病流行,朝廷诏令江南各省各自处理灾情。当时有许多商船聚集在江西,其中以徽商居多,因禁令而不能贸易。江西宁州等十九州县饿殍遍野,流民充斥。陈有年多次上疏力陈“济急六事”,请求皇帝暂缓禁令,允许徽商在江西贸易粮谷,使数十万灾民得以存活。事后,南京御史方万山却以“违背诏令”之罪弹劾陈有年,陈有年被夺官返乡。

吏部尚书的风骨

万历十八年(1590年),皇帝终于得知陈有年在江西救灾的真相,下诏起用他为南京右佥都御史兼管巡江。第二年,又提拔他为刑部右侍郎,不久改为吏部右侍郎。万历二十一年(1593年),陈有年与温纯共同主持对京官的大考核,所罢黜的官吏都是贪鄙邪佞之辈,朝中群臣无不佩服他的作为。同年秋天,尚书孙鑨告老归乡,陈有年被推选为吏部尚书。他掌管吏部后,常住宿在官署,会客也在公堂,不徇私情,拒绝请托,史书称其“片楮不及私门”。朝中权贵见此,纷纷知难而退。

历史证明,陈有年绝非拘泥于权势之人。仅一年后,他便辞去尚书之职,原因是为后来成为“东林八君子”之首的顾宪成打抱不平。万历二十二年(1594年),首辅王锡爵年老引退,明神宗命吏部根据官员品望推选阁臣。陈有年与侍郎赵参鲁、文选司郎中顾宪成合拟了七人名单上报。但吏部所提名的人中,大多为神宗所不喜,特别是因“争国本”去职的王家屏及致仕吏部尚书孙鑨、左都御史孙丕扬。神宗认为孙鑨、孙丕扬非翰林出身,入阁不合先例,于是训斥吏部有“徇私”之举,并在奏疏上朱批“司官降杂职”五字,革去顾宪成职务。朝中官员上疏恳请恢复顾宪成职位,神宗却一意孤行,将这些人外放、降调、削职,顾宪成以“忤旨罪”被削职为民。陈有年认为顾宪成孜孜于国事,不应获罪,即使吏部有所不当,也应由他来承担。他上疏辩解说:“内阁大臣由朝廷推举,源自旧制。臣的家乡以前就有两位阁臣,如弘治年间的谢迁与嘉靖年间的吕本,都是朝廷推举的,入阁前官衔也仅止于四品。此事并非吏部独创。而且不拘资格品级,是出自皇上的圣谕,吏部岂敢不遵行?”随后,陈有年称病请辞,希望皇帝在自己卸职后,能起用顾宪成等忠贤之臣。神宗看到奏疏后,下旨再三挽留,并赐给食物、羊酒等,但陈有年去意已决。他在吏部杜门不出,数月内连上十四道请辞疏,皇帝只好准许他告老还乡。《明史》“陈有年传”记载,他辞官时仅随带“书一箧、衣一笥”,返乡后“身栖僧舍”,令人称奇。他整天敝冠汗衣,不了解他的人,绝对想不到这就是曾经名震京城的尚书大人。

晚年余晖

万历二十四年(1596年)夏,骄阳似火,在云楼乡大江口坝上运河十八里处,年迈的陈有年亲自督工,营建姚江运河大闸。这是他与同乡周思宸等人出资创建的。光是运河坝基的椿石就打了半年,共耗铜钱一百二十千缗。数年后,坝闸建成,坝以过船,闸以蓄水,上保运河,下护潮路。《光绪余姚县志》还记载,在云楼新坝之南,曾有“姚江西界第一桥”,为陈克宅初建,陈有年出资重修。从这些事迹中,不难看出陈有年官俸的去向,他确实是一位官界的奇人。

万历二十六年(1598年),陈有年去世,追赠太子太保,谥号恭介,留有《陈恭介公文集》。《明史》记载:“有年风节高天下”,其像列入《越中三不朽图赞》。关于这位陈天官的逝世,县志的记载带有一丝神秘色彩。据《乾隆余姚县志》引《万历县志丛谈》记载:万历二十六年正月既望,在陈有年寝屋旁居住的一位堂倌,在半夜三更听到车马杂沓声。他起身从门缝偷看,只见笼火隐隐,不下数十人马从骢马桥而来,上下桥址间呼声清晰。到鸡鸣前,又有车马声往返杂沓如初。堂倌不知是何路官人深夜来访,第二天早上问乡邻,乡邻都说没这事。后来打听,才知是老尚书陈有年去世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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