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朝(1368年—1644年),是中国历史上由明太祖朱元璋建立的重要朝代。初期定都南京,明成祖时期迁都北京,历经十六帝,共276年。这一时期,君主专制空前强化,多民族国家进一步统一和巩固。明初废除丞相制度,设立厂卫特务机构,加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,但也为中后期宦官专权埋下隐患。同时,明朝的农民反封建斗争进入了新阶段。本文将深入介绍张居正,这位被誉为“宰相之杰”的传奇文臣,其生平事迹与历史影响至今令人叹服。
张居正(1525年5月24日-1582年7月9日),字叔大,号太岳,幼名张白圭,出生于湖广荆州卫(今湖北省荆州市),由于生长于江陵县(今荆州),世人常称其为“张江陵”。他是明朝著名的政治家、改革家,曾任内阁首辅,辅佐万历皇帝朱翊钧推行“万历新政”,史称“张居正改革”。
张居正自幼聪慧过人,十二岁时参加童试,其机敏才智深得荆州知府李士翱赏识。李士翱为他改名为“居正”,寓意他从小立志,长大后尽忠报国。然而,张居正的仕途并非一帆风顺。十三岁时,他参加乡试,因湖广巡抚顾璘有意磨砺他而落榜。顾璘认为,过早成名可能不利于张居正的成长,因此故意阻挠。三年后,张居正以少年举人的身份顺利通过乡试,顾璘对他赞赏有加,曾言“此子将相才也”,并解下犀带相赠,鼓励他树立远大抱负。嘉靖二十六年(1547年),二十三岁的张居正中二甲第九名进士,被授予庶吉士之职。
在翰林院学习期间,张居正受教于内阁重臣徐阶。徐阶注重经邦济世的实用学问,在他的引导下,张居正深入研究朝章国故,为日后的政治生涯奠定了坚实基础。此时,内阁内部正进行激烈斗争,夏言与严嵩争夺首辅之位,最终夏言被严嵩诬陷致死,严嵩成为首辅。张居正通过冷眼观察,深刻认识到朝廷的政治腐败和边防松弛。嘉靖二十八年(1549年),他以《论时政疏》系统阐述改革主张,但未引起明世宗和严嵩的重视。此后,张居正一度淡出朝政,回乡休假三年,游历山水,体察民情,发现“田赋不均,贫民失业”等严重问题,这促使他决心重返政坛。
嘉靖三十六年(1557年),张居正回到翰林院供职。在政治风浪中,他模仿老师徐阶的策略,内抱不群之志,外显浑迹之态,相机而动。嘉靖四十三年(1564年),他晋升为右春坊右渝德兼国子监司业,并被徐阶推荐为裕王朱载垕的侍讲侍读。在裕邸期间,他掌握了许多未来官员的脉络,为自己的政治网络打开了新局面。隆庆元年(1567年),张居正以裕王旧臣的身份,被擢升为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,正式进入内阁,参与朝政。同年四月,改任礼部尚书、武英殿大学士,他终于“直上尽头竿”,实现了政治抱负。
入阁后的张居正面临严峻局势:明王朝流民四起,国家帑藏空虚,北方鞑靼入侵,制造“庚戌之变”,南方土司争权,东南倭寇骚扰。同时,内阁内部斗争白热化。隆庆六年(1572年),明穆宗驾崩,年仅十岁的神宗继位。高拱因口无遮拦触怒神宗生母李太后,加之司礼监太监冯保进谗,高拱被罢免。张居正由此担任首辅,从整顿吏治、富国强兵等方面提出改革方案,核心是解决国家“财用大匮”问题。他批评空谈仁义之人“不知王霸之辩、义利之间在心不在迹”,明确将巩固国防作为首要目标。
隆庆四年(1570年),鞑靼首领俺答汗进攻大同,计划称帝。张居正得知俺答的孙子把汉那吉因家庭纠纷率众内附,立即指示大同巡抚方逢时和宣大总督王崇古妥善处理,并以此为由与俺答谈判。在张居正的巧妙运作下,俺答被迫妥协,归还叛臣赵全等,并同意与明朝封贡、互市。隆庆五年(1571年),明穆宗在张居正力劝下,封俺答为顺义王,开通边境贸易。北部边防的巩固,使张居正得以专注国内改革。
万历元年(1573年)十一月,张居正上疏实行“考成法”,明确各级官员职责。他以六科控制六部,再以内阁控制六科,对从内阁到地方衙门的事务层层考核,做到心中有数。考成法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,改变了以往“上之督之者虽谆谆,而下之听之者恒藐藐”的拖拉现象。同时,赏罚分明,使朝廷政令“虽万里外,朝下而夕奉行”。
万历四年(1576年),张居正规定地方官征赋不足九成者一律处罚。据户科给事中奏报,山东有十七名地方官因此受降级处分,河南两名;受革职处分的,山东两名,河南九名。这种严格管理使各级官员不敢懈怠,国家赋税征收大幅改善。据万历五年户部统计,全国岁入达435万余两,比隆庆时期的250余万两增长了74%,财政收支相抵,结余85万余两,扭转了长期财政亏虚的局面。张居正自己总结道:“近年以来,正赋不亏,府库充实,皆以考成法行,征解如期之故。”
此外,张居正还力劝神宗节约开支。万历七年(1579年),神宗向户部索求十万金以备御膳之用,张居正上疏据理力争,指出户部入不敷出,要求节省“一切无益之费”。结果不仅免除了这笔开支,还裁减了宫中元宵灯火、花灯费,停止重修慈庆、慈宁二宫及武英殿。他甚至将神宗的晚课改到白天,以节省灯烛费用,其廉洁自律风范可见一斑。
万历六年(1578年),张居正以福建为试点,开展田地清丈工作,取得良好效果后,于万历八年(1580年)在全国推广。他下令依据户部颁布的《清丈条例》重新测量土地,绘制鱼鳞图册。尽管一些地方官吏存在虚报作弊行为,但大部分州县清丈彻底,打击了豪强隐占田地。万历八年,全国田地为7,013,976顷,比隆庆五年增加了2,336,026顷,朝廷田赋收入大幅提升。
在赋税改革方面,万历九年(1581年),张居正下令在全国推行“一条鞭法”。这是中国田赋制度史上继唐代两税法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。它简化了赋役项目,实现了赋役合一,并出现了“摊丁入亩”的趋势,为清代地丁合一制度奠定了基础。一条鞭法减轻了农民不合理赋役负担,限制了胥吏舞弊,使农民有更多时间从事农业生产,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矛盾。同时,张居正反对传统的“重农轻商”观念,主张农商并重,提出“省征发,以厚农而资商;轻关市,以厚商而利农”的理念,顺应了历史发展潮流。
张居正日夜操劳国事。万历五年,其父去世,按祖制应回乡守制二十七个月,但张居正深知改革正处于关键阶段,毅然选择“夺情”继续任职。这引发了朝中士大夫的强烈反对,神宗最终下诏,凡非议夺情者,诛无赦,风波才得以平息。
万历十年(1582年)六月二十日,张居正病逝,享年五十八岁。神宗为之辍朝,赠上柱国,谥“文忠”。他是明代唯一生前被授予太傅、太师的文官。然而,张居正逝世后不久,形势急转直下。御史弹劾其生前所荐官员,神宗下令抄家,削尽其宫秩,迫夺生前赐物,张居正险遭开棺鞭尸,家属或饿死或流放。直到天启二年(1622年),天启皇帝才为张居正恢复名誉。
张居正任内阁首辅十年,以“愿以深心奉尘刹,不予自身求利益”自誓,其改革虽有不足,但为明朝延寿数十年,堪称“宰相之杰”。他著有《张太岳集》《书经直解》《帝鉴图说》等,其治国理念与历史功绩至今仍为后人称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