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人长期扎根西部边陲,虽然一直与犬戎等外族对抗,但日常生活却始终与西戎各部交错而居。司马迁曾记录下当时秦周边戎狄部落的分布,大大小小足有十几个,包括西戎、犬戎、荡社、亳、芮、彭戏、冀、小虢、茅津、大荔、义渠、绵诸等。秦人依靠游牧为生,与这些被中原称为“夷狄”的族群混居,实际上自身也带有浓厚的夷狄色彩。正因如此,《春秋·谷梁传》直接称秦为“狄秦”,并断言“秦人,夷也”。不同之处在于,秦人积极向中原中央靠拢,而其他各族则多倾向于侵夺和掠夺。秦与周边戎狄这种既共处又斗争的复杂关系,使秦的文化风俗深深打上了戎狄的烙印。
在秦建国之前,甚至建国后春秋时期的三百多年里,秦与诸夏各国几乎没有什么往来,基本处于隔绝状态。这种局面直到春秋末年的秦穆公,乃至秦孝公时代才被打破。或许是因为秦世代忙于和戎狄争斗厮杀,没有时间更没有精力与东方国家打交道;或许是因为黄河横亘中间,崤山南北绵延,阻碍了交通,隔绝了信息。无论原因如何,秦在文化方面几乎没有受到诸夏宗法文化的影响,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。
受戎狄习俗影响,秦人的文化和风俗一直保持着原始、素朴,甚至可以说是野蛮的特点,其中保留了大量的母系社会痕迹。《商君书》中有一段记载,描述秦人尚未经过人文教化,父亲没有父亲的样子,儿子没有儿子的样子,两人居然同床而眠。这在诸夏各国看来,简直匪夷所思。《商君书》还提到更令人惊讶的现象:儿媳妇给孩子喂奶时,竟然不避开公公,撩起衣服就喂,把乳房袒露在外。商鞅变法时有一条禁令,不准父子、兄弟住在一间房子里。可见,至少在商鞅变法之前,秦国还没有孝悌之道和男女有别的观念,公公、婆婆、儿子、儿媳、小叔子,大家都睡在一张床上。
男女无别,角色混乱,导致了秦人民风的开放。这种开放从王室贵族到普通百姓都很普遍。秦宣太后是秦惠文王的妻子,秦昭王的母亲,曾一度权倾朝野,统治秦国三十多年。但她又是一个私生活极为放荡的女人,简直到了人尽可夫的地步。丈夫秦惠文王死后,身为太后,寡妇之身,却和义渠戎王偷情淫乱,还生下了两个儿子。这种事情在当时的秦国似乎并没有引起轩然大波和街头巷议,史书中也没有任何掩人耳目之辞。可见当时秦国的民风本就如此。宣太后还包养了一个情夫叫魏丑夫,每天上朝时都把他带在身边,还大言不惭地向庭堂上的大臣宣布:“我死了,一定要让魏丑夫给我陪葬。”宣太后以一国太后之尊,公然宣称要情夫为她陪葬,这在史书记载中也仅此一例。
不仅如此,奔放的宣太后在各种外交场合还公然拿男女苟且之事当例子。公元前299年,楚围韩国的雍氏,韩国派使者向秦国求救兵。为了要挟韩国使者给秦国一定好处作为出兵救韩的条件,宣太后说了一段雷人的话:“我服侍惠王的时候,惠王把大腿压在我身上,我感到很累,有点吃不消。但当他把整个身子都压在我身上时,我反而不感觉吃力了,这是为什么呢?因为这个姿势对我来说比较舒服。要秦国帮助韩国,如果兵力不足,粮食不多,那可不成。解救韩国的危难,每天要花费数以千计的银两,我们这么费钱费力,难道你们就不表示点什么,就不让我也爽一把?”这估计是《战国策》中唯一一个黄段子,但竟然出自秦国一人之下、万人之上的太后之口,可见秦国民风之开放。
秦宣太后的言行让人联想到后来秦始皇的母亲赵姬。赵姬先是与吕不韦私通相好,后来又有了情人嫪毐,但她把情人假扮为宦官,才敢带入宫中淫乱,可见当时已有了忌惮。她与嫪毐也生了两个儿子,但几年后,有人向秦始皇告密。秦始皇不仅杀掉了这两个孩子,还诛杀嫪毐三族,最后还把太后迁到雍以示惩罚。同样是太后私生子,结局迥然不同,足见在商鞅变法初期,从太后本人到王公贵戚,并不在乎什么婚外关系,大家伙儿也没有什么贞节观念。婚外关系可以公布于众,寡妇生子也无可非议。这种风俗的转变,也折射出秦国社会从原始开放走向礼法约束的历史轨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