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朝(1368年-1644年),是中国历史上由明太祖朱元璋建立的强盛王朝,初期定都南京,后在明成祖时期迁都北京,历经十六位皇帝,共统治276年。这一时期,君主专制主义空前加强,多民族国家进一步统一和巩固。明初废除丞相、设立厂卫特务机构,虽然强化了中央集权,但也为后来的宦官专政埋下隐患。明朝时期,农民反抗封建统治的斗争也进入新阶段。现在,就让我们走近明朝工部尚书曾鉴,探讨这位官员如何以清廉为民著称的生涯。
曾鉴(1434~1507年),字克明,湖广桂阳(今湖南汝城县)人。他是天顺八年(1464年)进士,初任刑部主事,后于弘治十三年(1500年)升任工部尚书。在任期间,内府和司监提出的各种需求繁多,常常耗费民力,曾鉴多次请求核减或直接废止。后来,他与韩文等朝臣试图诛杀宦官失败,多数大臣选择明哲保身,唯独曾鉴坚持如初,保持清廉正直。
曾鉴原籍湖广桂阳县(今汝城县)土桥。祖父曾得寿在明永乐年间从军,以戍籍身份定居京城,父亲为曾让。明宣德九年(1434年)六月二十三日,曾鉴生于京城(今北京市)。年少时,他与大学士李东阳同在国子监学习。景泰七年(1456年)中举人,天顺八年(1464年)考中进士。
初入官场,曾鉴被任命为刑部主事,后升任工部尚书。成化初年(1465-1469年),在刑部主事任上,通州有十多人被诬陷为盗贼,判了死刑,案件已定谳入狱。曾鉴察觉案情有误,坚持要求重审,同僚们深感疑惑。后来,真正的盗贼被捕,冤案水落石出,无罪百姓全部获释,众人无不佩服他的明察秋毫。成化二十三年(1487年),曾鉴调任通政司右通政。弘治三年至八年(1490-1495年),先后担任太仆寺卿、工部右侍郎、左侍郎。弘治十三年(1500年),升任工部尚书。此时,明孝宗在位已久,国内民生安乐,但内府供应的物品日益增多,朝廷开始追求奢华。司务监计划制造龙毯、素毯上百件。曾鉴指出,每条毯子所需的粗毛、细毛、棉纱等材料以及工匠,都需从各省征购招募,耗时耗力,花费巨大,请求停止制造,但孝宗未予采纳。不久,内府针工局又请求招收幼匠一千人,曾鉴认为此弊一开,其他监局必会效仿,导致国家开支剧增,便据理力争劝阻,孝宗最终同意减半。
弘治十六年(1503年),鉴于各省用兵频繁,水旱灾害严重,盗贼四起,曾鉴请求皇帝取消上元节烟火表演,并停止龙虎山上清宫及其他各类营造修缮,孝宗都同意了。弘治末年(1505年),他与吏部尚书韩文共同上疏,请求诛杀宦官刘瑾,但未获批准。后来,诏赐皇亲夏儒宅第,孝宗嫌其狭小,要求扩大,曾鉴力争阻止,但未被听从。
正德元年(1506年),南京报恩寺塔遭雷击损坏,守备宦官奏请修复。曾鉴认为不应大兴土木、劳民伤财,建议停止,明武宗准奏。织染局请求在苏州、杭州等地开展织造工作,以便按时向朝廷进贡锦绮二万四千多匹,曾鉴极力谏阻,皇帝最终批准减掉原数的六分之一。曾鉴为官多年,官居显位,但他从政勤勉小心,清正廉洁,体察民间疾苦,兴利除弊,秉公办事。他在工部工作多年,管理制造、修建、采购等事务,常与工匠、农民、商人打交道。他待人温纯平和,喜怒不流于外表,处事从容自如,不事矫饰。深知百物来之不易,他节约公帑,体恤民力,赢得了全国百姓的敬仰。
明武宗正德二年(1507年)闰四月八日,曾鉴病逝,享年74岁。朝廷追赠太子太保,赐予祭葬,葬于都城南五基之原。尚书李时器为曾鉴撰写的墓志铭中说:“卿有六署,公居其三。幼学壮行,老且益谙。工曹最繁,公所终始。世历累朝,岁几四纪,夙兴夜寐,心矢靡他。日累月积,岁计实多。尽瘁而生,得正而毙。亦有余恩,为身后记。”这段话概括了曾鉴一生的功绩。